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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4号:废止、失效政策性文件目录发布时间:2021-04-09 14:31:17 点击数: 来源:转载
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布第4号令,对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105件政策文件,宣布115件政策性文件失效,并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以下为通知具体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令 第4号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政策性文件的决定》已经退役军人事务部2020年第4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孙绍骋 2020年11月6日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 一批政策性文件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体系建设,经商有关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对相关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退役军人事务部决定: 一、废止105件政策性文件。(附件1) 二、宣布115件政策性文件失效。(附件2)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