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征集社会化拥军项目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4-12-06 16:44:08 点击数: 来源: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重要论述,全面深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化拥军工作,营造浓厚的尊军崇军拥军社会氛围,提升全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幸福感和获得感,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向全市各行业、各领域企业(门店)和社会组织发出倡议:
一、总体目标
以“让军人军属得实惠、让军人职业受尊崇”为宗旨,坚持“自愿参与、志愿服务、规范优质、合作共赢”的原则,各拥军企业、门店结合自身业务、商业经营等实际情况,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切实可行、优质优惠的拥军服务,公示服务承诺,形成广泛的拥军惠军热潮。
二、征集范围
全市自愿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专属优惠服务的购物、医疗、住房、养老、就业、文化娱乐、学习教育、法律服务、参观游览、餐饮、住宿、理发、交通出行等各行业社会组织、企业(门店),在自主自愿原则基础上皆可申请。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的社会组织、企业(门店)必须为合法经营的单位,证件齐全、经营规范、讲求诚信,具有良好的商家品德,热心公益事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二)报名参加的社会组织、企业(门店)能够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明确折扣和便利服务,优待对象在拥军企业(门店)消费和购买服务时,在享受本企业(门店)面向群众普惠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专属拥军优惠政策。
四、报名程序
有意愿加入拥军单位的社会组织、企业(门店),经各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签订服务协议后,即可纳入兰州市优待项目清单,通过各媒体和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有意愿加入兰州市爱国拥军促进会的社会组织、企业(门店),可对接兰州市爱国拥军促进会签订服务协议。签订了协议的拥军企业(门店)在醒目位置公开优待项目内容,耐心热情为优待对象服务,积极践行拥军惠军举措,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本倡议长期有效,我们真诚期待有家国情怀、有大爱担当的爱国拥军社会组织、企业(门店)积极踊跃的参与到拥军优属活动中来,最大限度的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专属的优惠便民服务和让利服务,实现双拥工作和经济发展互助进步、共同发展的共赢局面。兰州市爱国拥军促进会 王雪霞 0931-853030 15214069873(微信同号)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罗 娜 0931-5109369城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卢杰香 0931-8173734七里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梁 勇 0931-2976627西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李志才 0931-7357809安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赵晓燕 0931-7760250红古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何彩红 0931-6255228永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曹慧霞 0931-6410363榆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王治军 0931-5291785皋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吴晓霞 0931-5723648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