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争创双拥模范城“八连冠”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双拥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确保实现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的奋斗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和军队建设主题主线,服务于党和国家中心任务、服务于提高部队战斗力、服务于广大军民、服务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加快推进军民融合发展,为我市转型跨越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驻兰部队有效履行新时期使命任务提供服务保障。
二、目标要求
我市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是:双拥宣传教育广泛深入,爱国拥军、爱民奉献蔚然成风;双拥法规制度完善,落实机制健全,解决难点热点问题有明显突破;优抚安置政策不断完善,拥军优属扎实有效;基层双拥工作不断加强,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互促进,实现双拥工作社会化、经常化、制度化;军民共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实效突出;驻兰部队积极支持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参与重点工程、公益项目、新农村建设、联村联户等活动,在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主力军作用,拥政爱民成果显著。
到2015年,全市90%以上的乡镇(街道)达到双拥创建标准;60%以上的行政企事业单位达到拥军优属先进单位标准;80%以上的驻军基层单位达到拥政爱民先进单位标准。8个县区全部达到国家和省上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标准,6个以上县区得到省上表彰,有条件的县区在得到省上命名的基础上争取获得国家命名,兰州市实现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营造浓郁的社会氛围
1.加大双拥宣传力度。要将国防教育内容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及部队教育规划,列入宣传、教育、文广等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深入组织开展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保持群众受教育面达到85%以上,党政机关和学校、企事业单位受教育面达到100%。全市各级双拥工作领导机构和基层组织要充分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基地,开展生动形象的双拥宣传教育,扩大覆盖面,增强感染力。各级各类国防教育基地要不断强化自身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主题教育宣传活动。100%的城市社区和50%以上的行政村要建成双拥工作站;50%以上大中型企业有国防教育阵地;每个乡镇(街道)大中型企业要培养1-2名双拥宣传教育骨干;市上投资建成市级国防教育园,每个县区建成1个国防教育基地。
2.强化双拥宣传效果。市、县区要坚持集中宣传与平时教育相结合、部门培训与普及教育相结合、专题活动与传统教育相结合,每年集中组织开展《国防法》、《兵役法》等大型国防教育活动不少于两次,广泛开展“双拥宣传月”、“国防教育周”、“军事活动日”、“少年夏令营”活动,实现宣传教育的经常化、多样化、普及化。要通过组织各类在校学生、企事业单位员工开展军训、过军营生活体验日等活动,增强全社会国防意识,激发拥军热情。要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双拥光荣传统和新时期军民团结奋斗的生动实践,营造浓郁的双拥舆论氛围。要培养和树立一批具有时代特点、看得见、叫得响的各类双拥典型,引领和推动基层双拥共建活动广泛开展。
3.推动双拥文化建设。按照“一园一路一广场”的思路,不断扩大双拥文化影响力,即在兰州战役纪念馆的基础上,逐步拓展国防教育功能,建成市级国防教育园;在市区新建主干道命名一条“双拥大道”;在“双拥之花”雕塑的基础上,通过增建军民共建浮雕群、双拥模范城荣誉榜等内容,逐步建成一座双拥文化园。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培育发展基层双拥文化,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双拥文化活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要通过建立双拥文化墙、文化广场、文化街、开展文化进军营等形式,营造双拥文化氛围。军地各级宣传、文化部门要加强交流与合作,创作和推出一批反映双拥实践的精品节目,深入基层演出,以生动的作品鼓舞和激发全市军民参并推动双拥工作的政治热情。
(二)统筹服务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推进军民融合发展
1.加大支持国防和部队建设力度。按照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要求,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重点军事工程、人防工程、军事设施建设和保护,配合部队完成军事训练和执勤处突、反恐维稳等多样化军事任务,为深化军事斗争准备和“打得赢”提供有力保障。继续实施“双十工程”,加大支持驻兰部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面完成预备役师团、人武部基础设施改造和异地搬迁重建工程;要加大资金投入,重点加强武警内卫、消防、森林防火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的应急装备建设,提高维稳处突和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能力。
2.积极引导高新技术双向转化。发挥我市科技优势和大中型企业集中、驻军大单位多的特点,拓宽军地科研合作交流渠道,调动军地科研人员的积极性,采取合作科研、委托科研、智力引进和民用技术直接转化等多种形式,提高科研水平和效益,推动高新技术在国防领域、民用领域的双向流动和高效利用,提高科技和制造业自主创新能力。相关县区和工信、科技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国防军工科研、生产企业入驻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大力发展军民结合产业,孵化形成高附加值的产业链,作为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3.继续深化教育科技拥军活动。在坚持“六进军营”活动的基础上,重点组织开展好两项活动:一是组织开展“教育培训进军营,共建学习型军营”活动,积极帮助部队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建立“数字化学习型营区”,协助搞好人才培训;各县区要继续援建军营图书室,及时充实更新图书,不断增强军营图书室文化拥军功能;各级教育机构要加强协调,组织大中专院校帮助部队培养国防生和高素质信息化人才,协助推进部队信息化建设;各类职业技术学院、民办职业学校要积极开展两用人才、退役士兵培训工作。二是组织开展“科技大拥军,共促战斗力”活动,市上和各县区每年要列支专项经费,帮助部队完成一至两个有规模、有影响的科技拥军项目;驻兰高校、科研机构要组织开展科技服务到军营活动,支持部队的科研成果开发、武器装备更新和新科技、新技术应用,协助驻军部队攻克技术难关、实施装备器材技术革新,促进部队战斗力的生成和提高。
4.全力保障部队转型发展。按照《军队保障社会化“十二五”规划》(国办发[2011]44号)和我省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市、县区和有关部门在2012年底前制定完善支持部队后勤保障和其他保障社会化的政策,逐步将军人社保、医疗、住房等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军队职工到地方购买保障性住房,符合当地购房条件的,当地政府要给予安排;军人在地方工作的配偶购买所在单位保障性住房,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安排。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充分调动和凝聚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围绕驻兰部队保障社会化的实际需求,在饮食保障、商业服务、营房保障、通勤班车保障、多样化军事行动保障及其他方面提供良好优质服务。
(三)全面落实各项政策,不断提高拥军优属工作质量
1.认真落实退役安置政策。全面建立城乡一体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落实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有意愿的退役士兵100%能参加教育培训、参训退役士兵合格率达到90%以上。落实兵役优待补助金政策,严格按照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倍的标准100%兑现兵役优待补助金。完善配套退役安置政策,采取优先录取、定向招录、直接聘用和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多种方式,帮助退役士兵实现就业。按照优先优待、对等安排、免费培训的原则,建立驻兰部队随军家属培训就业常态化机制,做好部队干部随军家属就业和转业后家属随迁随调工作。认真解决好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在就业、养老、医疗、住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政府补贴、社会救助、结对帮扶等措施,保证其达到当地平均生活水平。抓好《军人保险法》的贯彻落实,做好退役人员社保转移接续工作。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自主择业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职工管理服务工作。
2.稳步提高优抚保障水平。认真落实优待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按时提高各类抚恤补助标准,实现优抚对象各项保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按照“普惠”加“优待”的原则,将重点优抚对象优先纳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在强化“三农”、推进扶贫开发、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活动中,从资金、项目、技术上给予倾斜,保证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加强双拥政策法规的执法检查,发挥行政监督、舆论监督、法律监督作用,落实各项优待政策,切实维护官兵和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四)夯实基层双拥工作基础,加快推进双拥工作社会化
1.健全社会拥军组织体系。一是加快推进乡镇(街道)、村(居)双拥组织建设,100%的城市社区、50%以上的行政村建成由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负责的基层双拥工作站,整合各方资源与优势,广泛组织开展拥军优属和军民共建活动。二是重视吸收新经济组织党工委和主管部门参加双拥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各级工商联、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主管部门,要把爱国拥军作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群工作的重要内容,指导有条件的“两新组织”成立双拥工作机构,建立军民共建点,开展拥军活动,力争“两新组织”双拥工作参与面达到30%以上。三是加强双拥志愿者队伍建设。各级军地部门要依托现有志愿者队伍,建立行业性、专业化双拥志愿者组织,吸纳民间志愿者组织和社会爱心人士,开展以结对帮扶送温暖为主要内容的双拥志愿服务活动,满足社区军民不同需求。
2.建立双拥社会化活动平台。各县区要充分发挥社会专业机构的作用,通过认定设立一批双拥示范机构,引导支持民办科技培训学校、民办医院、民办事务所、艺术院校和社团组织,积极参与建立双拥培训基地和拥军服务站,逐步健全双拥工作社会化网络。要依托各类中等职业技术院校,建立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部队两用人才培训基地,帮助部队官兵提高创业就业能力。要组织开展关爱行动,认真落实各项优待政策,为军人家属排忧解难。部队科研、医院、文艺等单位要设立爱民基地和服务中心,发挥自身优势,开展智力助民、文化助民、科技助民活动,切实增强富民惠民的实际成效。
3.创新社会化双拥载体。一是对全市双拥创建活动中已经形成的科技、教育、文化、体育进军营、行业拥军、职能拥军、窗口拥军等稳定成熟的社会化拥军载体,要按照“品牌做大、内容做精、服务做实”的要求,抓好巩固、深化和提升,继续扩大影响,充实内容,切实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二是探索创造富有时代特色、能够吸引军民广泛参与的共建形式和载体,打造一批军民共建品牌,同时结合社会管理创新,扩大军地双方在网络舆论引导、社会心理服务、社会矛盾调解、突发事件处置、社会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协作配合,不断夯实社会和谐稳定基础。三是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爱心献功臣、结对帮扶送温暖、学雷锋做好事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拥军优属活动。继续推动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开展拥军活动,引导动员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广泛开展军民共建、暖军工程等活动,发现培养爱国拥军典型,带动拥军工作蓬勃开展。
(五)围绕服务转型跨越率先发展,增强拥政爱民活动成效
驻兰部队要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紧围绕促进兰州转型跨越率先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广泛参与“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积极开展支持扶贫帮困、助学兴教、医疗帮扶、联建基层党组织、共建文明村镇(社区)、文明单位等活动,积极参与当地生态建设、文化建设,多办惠民生、暖民心、解民忧的实事好事,努力提高拥政爱民的综合效益,在做大做强做美兰州,打造宜居宜业宜游魅力城市的实践中做出新贡献。
1.积极参加生态环境建设。各部队要积极参加驻地环境整治、河道清理、水源保护、道路桥梁修建等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项目,力争每年支援1-3项在驻地有影响的公益建设项目。采取就近参与、分片治理、集中会战和定点承包等方式,参与驻地的生态工程,大力建设“国防林”、“民兵林”、“双拥林”,每年新增绿化面积2000亩以上。
2.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按照就地就近、结对帮扶的原则,积极投身“联村联户、为民富民”,开展联创联建、联系帮扶行动,大力支援驻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优先解决群众最现实、最急需、最突出的吃水、行路、用电难题,努力帮助每个贫困村发展1-2项特色产业,为每个贫困户帮扶一个致富项目。联建先进基层党组织、共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加强党员活动室、民兵之家、图书阅览室等基础设施建设,帮建敬老院。团以上部队要有联系村和帮扶项目、营连单位要有帮扶对象和帮扶措施。继续深入开展培养民兵预备役致富带头人活动,加大项目、技术、资金扶持力度,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3.积极支持城乡公共服务建设。大力支持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团以上单位实施定点长期帮扶,帮助新建改建校舍,捐赠教学设备、整治校园环境,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一部帮一校、一干扶一生”,组织团以上干部与贫困学生开展“1+1”结对助学活动。帮助农村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搞好革命旧址、文化广场和农家书屋等文化设施建设,定期开展红色电影放映、军营文艺演出、法制巡回宣讲、心理健康咨询等“文化下乡”活动,开展移风易俗教育。部队医院、师团部队卫生机构要对口帮建乡镇卫生院,培训医护人员、捐赠药品设备,开展义务巡诊、送医送药活动,建立急诊患者转院机制,帮助群众解决医疗问题。
4.积极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建立健全灾情预警、信息共享和应急指挥机制,加强专业救援、应急救援队伍和民兵预备役应急救援分队建设,抓好预案完善演练、物资预储预置,积极参加抢险救灾行动,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运用军警兵民联合机制,协助加强“平安乡镇”、“平安社区”建设,为驻地开发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队要把双拥工作作为事关长远、事关大局的政治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总体规划,围绕服务军地改革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双拥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新思路,总结新经验,推出新举措,积极推动双拥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军齐抓共管、双拥组织机构统筹协调、社会各界密切协同、广大军民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形成合力推动双拥工作深入发展的强劲态势。严格履行各级党委、政府责任,认真落实党委议军、军地联席会议、领导定期走访、现场办公等制度,确保双拥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促进双拥工作广泛深入开展、持续协调发展。
(二)注重配合协作。充分发挥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双拥工作中参与决策、协作配合、组织实施的责任,调动参与双拥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各成员单位要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做到双拥工作在各系统、各部门有明确的目标、完善的制度、落实的措施、显著的成效。落实成员单位工作情况通报制度、重要工作督导制度、年终述职报告制度,促进双拥工作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各级双拥办要加强与成员单位之间的协作沟通,各成员单位、各级双拥机构要明确联系人,组建双拥工作信息联络员队伍,充分掌握相关政策、重大举措,及时交流信息,反映动态,推进工作,提高双拥工作效能。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对双拥工作的新要求,着眼解决难点热点问题,不断完善退役军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支持部队保障社会化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提高双拥工作实效。注重完善双拥工作制度,对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进行总结提炼,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用于指导双拥实践,实现双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各级政府要将双拥专项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在部队重点援建工程保障、支持部队重点项目等方面加大投入。
(四)强化日常考评。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把双拥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逐级分解落实。针对双拥工作中存在的重荣誉轻工作、重数量轻质量、重节日轻平时的“三重三轻”现象,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将研究制定经常性考评办法,细化考评内容,加大考评力度,对日常考评、年度考评、届中评估和考核验收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作为推荐评选双拥模范城(县)的基本依据。严格落实动态管理制度,对平时工作一般化、检查考核搞突击、做表面文章、综合评定成绩差的县区,坚决取消推荐双拥模范城(县)资格。按照《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目标考核办法》,采取平时考核、年终述职相结合的办法,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创建任务,确保双拥重点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