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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双拥信息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06 02:31:16    点击数:  来源:


各县区双拥办:

长期以来,各县区对双拥工作高度重视,以各种形式向市双拥办报送反映各自工作开展情况的信息,在宣传我市双拥工作情况,交流经验,相互促进,促进双拥工作整体提高、深化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两年来,由于部分县区双拥办工作人员调整频繁,双拥信息工作出现报送不及时、报送数量少、信息质量不高的问题,影响宣传效果。为加强双拥信息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视双拥信息工作。快捷简明的信息是宣传双拥工作的重要手段。市双拥办编发的《兰州双拥》简报,报送全国双拥办、省双拥办,交流到全国大部分省会城市双拥办,并报送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各成员单位,是我市唯一专门反映和宣传双拥工作的信息渠道。今年11日起,兰州双拥网正式开通运行,成为宣传双拥工作的窗口。通过《兰州双拥》简报和兰州双拥网及时报道宣传市、县区双拥工作,扩大双拥工作影响,提高工作知名度,对于争创双拥模范城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双拥办要重视双拥信息工作,作为重要的日常工作,挑选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工作人员担任信息员,及时上报反映本地区双拥工作情况的信息和有关材料。

    二、突出信息报送重点。2014年信息报送重点是:1.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重要情况;2.支持部队建设重要工作、重大活动情况;3.各级各单位开展军民共建有关活动情况;4.各级各单位双拥工作经验、创新做法、工作亮点及取得的成绩和荣誉5.各级各单位领导对双拥工作所作的重要批示和支持双拥工作发展的重要讲话及双拥工作热点问题分析;5.有关双拥工作的调研文章、艺术作品、文学作品等。各县区双拥办应对报送的信息鉴别核实,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三、明确信息报送要求。各县区双拥办每年上报信息不少于20条。一般工作信息由各县区双拥办、街道(乡镇)或有关单位直接报送市双拥办,重大工作信息经县区双拥办审核后报送市双拥办,可同时报送全国双拥办、省双拥办和《中国双拥》、中国双拥网及其他新闻媒体。各县区、单位上报的工作信息我们将视信息重要程度、信息质量分别在《兰州双拥》简报、兰州双拥网编发,视频信息、文学作品、艺术作品、调研文章主要在兰州双拥网编发。

市双拥办将把信息报送工作纳入年度双拥工作考核,作为推荐评选双拥模范城(县)的参考。每半年对各县区上报信息数量、采编数量通报一次,年底评选表彰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员。各县区也要注重调动基层街道、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和成员单位的积极性,扩大双拥信息来源,提高数量和质量。

请各县区双拥办确定1-2名信息联络员,并将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2月底前报市双拥办。

联系人:张斐然      

信息报送 邮箱:348488185@qq.com

 

 

 

                                2014226

通知公告

电话:0931-5109082
拥军优抚科:0931-5109082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
5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