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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发布时间:2017-05-04 09:49:34    点击数:  来源:原创

为切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有效保障退役军人安置权益,我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力度,促进落实退役军人安置政策。

一是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市委、市政府成立兰州市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民政、人社、编办、公安、财政、国资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做好各项工作。市委、市政府把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内容,跟踪问效,督促落实。

二是制定出台实施意见。依据国家和省上有关政策,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安排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加强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服务工作、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等方面工作的具体措施。

三是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市、县区民政部门集中时间,组织力量集中对近年来我市负责接收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就业等方面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存在问题的对策。

四是严格落实安置政策。市、县区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按时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兵役优待补助金,认真组织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与用人单位签订《用人合作协议书》,不断提高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率。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认真核对档案,做好量化评分工作,确保安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针对2016年以前符合安排工作条件未安置的退役士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区县民政部门在6月底前全部安置到位,实现“清零”目标。

五是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针对退役士兵反映的安置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市、县区安置部门及时核实,提出解决意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下发督办通知、现场督办等措施,逐人加以解决。针对退役士兵反映突出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大公益性岗位安排下岗失业退役士兵力度,由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参战、参试和立功受奖、服役时间较长人员再就业。市、县区民政、人社部门紧密协作,按照有关政策,做好下岗失业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市双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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