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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民政全力保障困难退役军人及家属基本生活

发布时间:2024-03-13 12:00:56    点击数:  来源:转载

兰州市素来就有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自2020年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以来,全市社会救助工作紧紧围绕主题、突出特色,全面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现役、退役军人家庭纳入救助帮扶范围,切实保障生活困难现役、退役军人家庭基本生活,全力助推我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对申请救助的现役、退役军人及家庭,开通“绿色通道”,予以优先受理和审核,准确排摸基本情况,严格按照《兰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兰州市特困人员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现役、退役军人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对家庭收入和财产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退出保障范围,强化精准认定和动态管理,确保不漏保、不错保。截至目前,全市城乡低保对象中共有困难军人、军人家属1024户2058人,特困救助供养对象中共有困难军人、军人家属110户119人,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是加大临时救助补充兜底作用。严格落实“支出型”和“急难型”救助政策,对于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受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享受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兰政发〔2021〕37号)规定,结合困难程度和实际需求,及时为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资金。对急难救助对象,根据救助对象急难情形,采取“一事一议”和“资金前置、手续后置”的方式,简化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和公示等环节,直接予以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救助服务。近四年实施临时救助的困难军人、军人家属共计588户1430人。

 

三是全力做好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按照《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意见》要求,准确把握政策制度,严格落实民政部门工作职责,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针对退役军人事务部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受理系统中的无安置单位困难人员基本信息,指导相关县区民政局逐户开展排查。同时,加强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沟通衔接,进一步细化认定标准、时限,确保困难退役军人身份认定准确无误。共受理审核认定信息60条,其中38条符合条件人员、22条不符合条件人员都由涉及区县民政部门逐一核实,同时,针对兰州市以外2人,积极协调当地民政部门对相关人员信息进行了核查反馈。全面完成了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受理系统中低保、特困人员信息审核认定工作,为补缴接续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审核准确率达到100%,有效保障了退役士兵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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